江苏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项目补充公告,允许境外账户通过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5月22日消息,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补充通知(澄清答疑)。具体如下:
1、方洋集团2023年度第一期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选聘,因部分供应商为境外账户,无法向境内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现修改保证金缴纳要求,如若为境外账户须授权至境内关联公司或个人代为缴纳。
保证金缴纳修改为: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6万元(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授权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或企业法人授权人的存款账户缴纳。投标文件中应一并提交授权文件(详见附件)。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意事项:1. 采用转账、电汇、网银形式缴纳的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供应商授权人的存款账户缴纳。境外账户的投标文件中应一并提交授权文件(详见附件)。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次性足额到账,超过磋商文件规定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作重大偏差处理;2. 磋商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许可证中注明的开户行名称必须准确无误,如实际名称与开户许可证中注明的名称不一致请提前说明,否则采购人无法准确退还磋商保证金。如有疑问请致电0518-82256052 联系确认,联系人:王馨悦。
2、请各投标人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的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SereS Deal Pipeline的资料显示,方洋集团是在5月19日宣布该项目(债券发行金额1.6亿美金或等值外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项目磋商保证金为16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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