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力地产寻求增发不超过8亿股新H股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Guangzhou R&F Properties Co., Ltd.,2777 HK,简称“富力地产”)11月5日公布,董事会已于2018年11月5日议决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2018年12月21日),以批准授予董事会建议特别授权以发行不超过805,591,836股新H股,分别不超过富力地产于新H股发行前后的总股本之25%及20%;及分别不超过于新H股发行前后的已发行H股总数约79.35%及44.24%。
新H股发行的详情如下:
(1)发行主体: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股份类别: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
(3)每股面值:人民币0.25元。
(4)发行时间: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窗口一次或分次发行。
(5)发行方式:新H股发行将以包括但不限于配售方式进行。
(6)发行对象:合资格的机构、企业和自然人及其他投资者。
(7)定价方式:董事会将在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投资者的能力及潜在发行风险连同市场惯例及适用的监管要求后,并参照富力地产发行新H股时的资本市场状况及可比公司的估值等因素厘定新H股的发行价,前提是该发行价不低于决定此发行价之日前五个交易日于联交所录得H股收市价平均数的80%。
(8)认购方式:投资者将以现金认购新H股。
(9)发行规模:不超过805,591,836股。
(10)滚存利润:新H股发行完成前累计未分配的任何滚存利润将按由富力地产所有股东(含新H股发行对象)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1)募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补充富力地产的资本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公司营运资金、项目投资等用途。
(12)新H股地位:与本次发行前公司已发行的H股享有同等地位及权利。
(13)新H股的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
(14)决议案有效期:临时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会议通过相关决议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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