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美元债重组获债权人批准(92.44%出席率、99.96%支持率),重组计划待百慕达法院批准后生效
协鑫新能源(451.HK)6月4日夜间公告,根据百慕达最高法院日期为2021年5月6日的命令,计划会议(Scheme Meeting)已于2021年6月4日下午7时正 (香港时间) / 2021年6月4日上午8时正 (百慕达时间) 假座香港中环遮打道18号历山大厦30楼美邦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正式召开及举行。
合共128名持有合共494,289,648美元的计划索偿 (占未偿付计划索偿总值的92.44%) 的计划债权人 (亲身及/或委派代表) 出席计划会议,并于会上投票。在该128名计划债权人中,127名持有合共494,075,771美元的计划索偿 (占已投票计划索偿总值的99.96%) 的计划债权人 (占已投票计划债权人总数的99.22%) 投票赞成该计划;1名持有合共213,877美元的计划索偿 (占已投票计划索偿总值的0.04%) 的计划债权人 (占已投票计划债权人总数的0.78%) 投票反对该计划。因此,该计划已获得所需的大多数计划债权人批准。
该计划须待百慕达法院事后批准,并须符合或获豁免计划文件所载该计划的条件后方可生效。
对该计划实施批准的呈请聆讯时间将为2021年6月11日上午9时30分 (百慕达时间) / 2021年6月11日下午8时30分 (香港时间)。所有计划债权人均有权亲身或通过律师出席在百慕达举行的批准聆讯,以支持或反对该计划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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