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金融租赁定价2笔美元债券,规模合计8亿美元,订单超21亿美元
交银金融租赁周二(7月7日)定价2种期限的Reg S、本金额合计8亿美元、维好结构美元债,其中:
3年期、固定利息、3.5亿美元债券BOCOMLeasing 1.75 07/14/2023,初始价T+200区域,发行价T+165;
5年期、浮动利息、4.5亿美元债券BOCOMLeasing FRN 07/14/2025,初始价3mL+210区域,发行价3mL+170。
两笔新债的最终订单量合计超过21亿美元,具体如下:
3年期债券 - 订单超10亿美元(含2.65亿美元承销商订单),投资者地域分布为:亚洲97%、EMEA 3%,投资者类型分布为:银行/金融机构80%、基金/资产管理公司12%、保险公司3%、私人银行/公司投资者/其他5%。
5年期债券 - 订单超11亿美元(含3.04亿美元承销商订单),投资者地域分布为:亚洲90%、EMEA 10%,投资者类型分布为:银行/金融机构78%、基金/资产管理公司9%、保险公司9%、私人银行/其他4%。
交通银行、交银国际、澳新银行、中国银行、中金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汇丰、ING、SMBC Nikko、渣打银行(B&D)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债券发行人是交银租赁管理香港,并由交银金融租赁提供维好和资产购买契据。
惠誉的资料显示,交银租赁管理香港(惠誉: A/稳定)是交银金融租赁船舶租赁业务的主要境外运营平台及境外业务(包括船舶和飞机租赁)的融资平台。交银金融租赁是交通银行在中国的全资租赁子公司。
惠誉认为交银租赁管理香港高度融入交银金融租赁的核心活动,并认为拟发行票据或交银租赁管理香港若违约将对交银金融租赁及其最终母公司交行造成严重的声誉风险,因交易对手方通常将交银租赁管理香港视为交银金融租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惠誉认为维好协议和资产购买契约显示了交银金融租赁支持交银租赁管理香港的强烈意愿,但与直接担保相比,维好协议和资产购买契约的法律效力较弱,可能存在实务上的执行风险。资产购买协议是交银金融租赁无需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而能及时向交银租赁管理香港提供外币流动性的重要机制。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交银租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Bocom Leasing Management Hong Kong Company Limited,“交银租赁管理香港”)
维好和资产购买契据提供人: 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Bank of Communications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交银金融租赁”或“公司”)
维好和资产购买契据提供人评级: A2 Stable (穆迪) / A- Stable (标普) / A Stable (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 A3 (穆迪) / A (惠誉)
Status: 高级无抵押
格式: Regulation S,根据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提取
规模: 3.5亿美元 | 4.5亿美元
期限: 3年 固息 | 5年 浮息
票面利率:1.75% | 3mL+170
票息频率:半年付息一次,日计数30/360 | 3个月付息一次,日计数Actual/360
发行价:本金额99.736% | 本金额100%
发行收益率:1.841% | 不适用
发行利差:T+165bps | 3mL+170bps
基准美国国债:T 0 ¼ 06/15/23 | 不适用
基准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100-05+ / 0.191% | 不适用
Hedge美国国债:T 0 ⅛ 06/30/22 | 不适用
Hedge美国国债价格/收益率:99-29¾ / 0.161% | 不适用
到期日:2023年7月14日 | 2025年7月14日
交割日:2020年7月14日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募集资金用途: 一般公司用途 (包括投资于集团的租赁业务)
条款: 港交所上市;USD200k/USD1k;英国法
联席账簿管理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交通银行、交银国际、澳新银行、中国银行、中金公司、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汇丰、ING、SMBC Nikko、渣打银行
B&D: 渣打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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