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龙实业披露“21宝龙MTN001”展期方案,本金展期最长2年、提供股权质押增信
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龙实业”或“发行人”或“公司”)5月26日披露境内债券“21宝龙MTN001”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议案概要。
“21宝龙MTN001”发行金额10亿元人民币、债项余额10亿元人民币,起息日期2021年6月7日,发行期限2+1年,票面利率5.80%。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4年6月7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回售部分兑付日为2023年6月7日。
公司拟于2023年5月30日10:00召开“21宝龙MTN001”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对本期中期票据发行条款进行调整。交通银行为召集人。
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持有人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的相关时限要求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议案需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二:关于变更“21宝龙MTN001”债券本息兑付安排及增加增信保障措施的议案
1、调整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如下:
本议案如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则将本息兑付调整如下: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保持5.80%不变。
上述兑付日调整后,原投资者回售行权登记结果作废,投资者回售行权撤销。上述兑付日调整不触发《募集说明书》关于违约责任约定中的约定,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中期票据的违约。
2、为本期债券追加增信保障措施
为稳妥推进本期债券全部本息的后续兑付工作,发行人承诺为本期债券全部未付本息的兑付追加下述增信保障措施:
上述债券兑付调整方案如经本次会议通过,天津宝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上述股权对应的全部收益,为本期债券提供质押增信。
上述增信保障措施适用本期债券全部未付本息之和。增信质押担保手续应在2023年8月31日前办理完毕。
3、发行人承诺
本议案如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如后续发行人其他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展期方案或其他相关安排优于本期中期票据,则本期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须与前者保持一致。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议案需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三:关于豁免“21宝龙MTN001”交叉保护条款相关义务的议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议案需经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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