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农商银行永续NC5美元AT1优先股,初始价5.90-6.00%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Guangzho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 Ltd.,1551.HK,穆迪:Baa2 Stable,标普:BBB- Stable,简称“广州农商银行”或“发行人”)今日发行Reg S、无评级、永续NC5、美元计价、最高100亿人民币等值(约合14.45亿美元)、Basel-III Compliant、非累积、Deeply-subordinated、固定利息(可重置,重置后不得高于13.57%,每年付息一次)、境外AT1优先股,初始价(IPG)5.90-6.00%,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广州农商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发行后第5年末,为首个可赎回日,此后,每个付息日(每年)可以赎回一次(优先股赎回须满足特定的先决条件,并获得中国银保监会同意)。
首个可赎回日也是首个票息重置日,重置公式为:Prevailing 5-year UST + Fixed Margin;此后,每5年按此重置。
拟发行境外优先股将包含票息自主取消条款,取消发放的票息不可累积。票息自主取消须股东大会批准并受限于Dividend Stopper。
拟发行优先股还包含强制转股条款,相关触发事件发生后,境外优先股将全额/部分转为广州农商银行H股(初始转股价5.49港元/股,可调整),应计而未付的利息将强制取消。
强制转股的触发事件如下:
(a) 其他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广州农商银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或者,
(b)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即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广州农商银行将无法持续经营;(2) 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支持,广州农商银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招银国际、渣打银行(B&D)、中信里昂证券、尚乘、原银证券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金公司、建银国际、中国银行、方正证券(香港)、星展银行、中银国际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境外优先股预计今日定价,T+5交割,将在港交所上市,适用中国法律(PRC Law),最小面值/增量为USD 200,000 / USD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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