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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 2024/2/1 20:34:52

中原资产拟发5亿美元等值境外债券,招标4家境内外法律顾问及5家全球协调人

2月1日消息,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资产”)境外债发行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和境外债全球协调人(承销商)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 根据项目需求选聘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 (包括发行人及承销商境内外法律服务机构) 和境外债全球协调人 (承销商)。本次拟申报和发行不超过5亿美元等值 (含5亿美元) 债券,包括不限于美元债、点心债等,以监管机构批准金额为准,拟采用分期发行。 项目划分为5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发行人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中标单位将代表发行人担任上市代理人并开展境外债注册发行募集说明书撰写、协助完成尽职调查、起草及审阅交易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境外债发行相关业务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002)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承销商境外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中标单位将代表承销商开展境外债注册发行尽职调查、起草及审阅交易文件、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境外债发行相关业务服务,同时承担信托人律师角色,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003)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发行人境内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中标单位将为发行人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外资额度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提供本次债券中国法律支持和服务、开展境内法律尽职调查代表发行人审阅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法律意见书等境外债发行相关业务服务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004)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发行承销商境内法律服务机构选聘;中标单位将为承销商提供本次债券中国法律支持和服务、开展境内法律尽职调查、代表承销商审阅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中国法律意见书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005) 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境外债全球协调人 (承销商) 选聘;中标单位需协助发行人开展项目评级方案设计、材料准备、承销组团、发行定价、销售等。 项目预算 (最高投标限价): 一至二标段最高限价14万美元,三至四标段最高限价17万人民币,五标段最高限价为0.18% (年化)。在监管机构审批额度内,若发行第二期,一至二标段按照最终中标价格60%、三至四标段按照最终中标价格50%确定法律服务机构费用。 入围服务商数量: 一至四标段为1家/标段,五标段为5家。 标段1和标段2(境外法律服务机构)的投标人需是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境外律师事务所,且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和标段4(境内法律服务机构)的投标人需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一项2021年1月1日以来中国境内国有企业境外债券发行法律服务业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5(全球协调人)的投标人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许可及相关业务资质,须具备跨境服务能力并在中国大陆设立有关联服务机构(投标人的集团公司总部在中国境内或在中国境内设有分支机构)。投标人需具有一份2021年1月1日以来境外债券发行项目承销经验。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7日17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5时00分。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是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