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金融通过认购票据向佳兆业提供1.25亿美元融资
中国山东高速金融集团有限公司(412.HK,“山东高速金融”或“公司”)12月5日披露,已透过认购1.25亿美元7.5%票据的方式、向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638.HK,“佳兆业”)之全资附属公司盛帆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提供融资。
票据之7.5%利率乃参考佳兆业及其他类似中资地产商发行之1年左右到期优先无抵押债券之市场收益率而厘定。
稍早前,于12月2日,山东高速金融公布,山高资本(山东高速金融之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认购人、交银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安排人、Champion Union Limited(安排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SPV)作为发行人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山东高速金融已有条件同意认购,而发行人已有条件同意发行本金总额为1.25亿美元之票据,发行价为本金额之100%,票面利率为每年7.5%。而发行人将向盛帆发展有限公司(“借款人”)作出1.25亿美元定期贷款。
彼时(12月2日),山东高速金融并未披露盛帆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东为佳兆业。本次为补充披露。
佳兆业将作为借款人于贷款项下之偿还责任的担保人。
票据2019年12月5日或前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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