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发行境外优先股获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Qingdao Co., Ltd.,3866 HK,“青岛银行”)9月1日公布,于2017年6月2日收到《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关于青岛银行发行境外优先股及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复》(青银监复 [2017] 67号),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同意青岛银行境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或等值外币,并按照相关规定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此外,青岛银行于2017年9月1日收到《关于核准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 1585号),中国证监会核准青岛银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8000万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完成发行后的优先股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此外,中国证监会亦核准青岛银行境外发行的优先股在触发事件发生时强制转换为普通股,转换后的普通股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