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CED】中信银行国际最终发行13.3亿元永续NC5离岸人民币额外一级资本证券,发行收益率为2.3%,较初始价收窄60bps
发行人: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发行类型:根据发行人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发行的巴塞尔III合规永续非累积次级额外一级资本证券
发行人评级:穆迪 A3 (稳定) / 惠誉 A- (稳定)
预期债项评级:穆迪 Ba2
发行方式:Regulation S (Category 2), Registered Form
币种及规模:13.3亿元人民币
期限:永续,不可赎回5年
发行收益率:2.300%
票面利率:2.300% (S/A, Actual/365 Fixed)
发行价格:100.00
参考基准:CNTBI5指数
基准收益率:1.443%
初始利差:+85.7基点
结算日:2026年7月22日
首个赎回日:2031年7月22日(若该日非营业日,则为首个后续营业日)
初始价格指导:2.90%区域
分派率:2.300%固定利率,每半年期末支付,直至首个赎回日;于首个赎回日及之后每五年(或最接近的付息日)重置为当时5年期中国国债利率加初始利差
除非分派已根据强制分派取消事件被全额取消,发行人在任何分派支付日前可全权酌情选择取消全部或部分分派。分派为非累积性,任何被取消的分派此后均不再支付。
强制分派取消事件:若(a)拟定支付的分派连同发行人当前财政年度内任何同顺位债务或有效与同顺位债务同顺位的工具上拟支付或作出的任何股息、分派或其他支付之和超过该分派确定日期的可分派储备;或(b)香港金融管理局指示发行人取消该分派(全部或部分),或适用的香港银行业法规或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其他要求阻止同顺位债务到期时全额支付股息或其他分派,则发行人无义务在任何分派支付日支付分派,未支付该分派不构成违约事件。
股息限制条款:若任何分派支付日拟支付的分派未全额支付,则发行人不得(a)就任何股份宣派或支付现金股息,或进行任何其他现金支付,且确保其子公司不进行该等行为;或(b)购买、注销或以其他方式收购任何股份,或允许其子公司如此行事,直至(i)随后任何分派支付日应付分派已全额支付,(ii)资本证券已全额赎回或本金减至零,或(iii)经特别决议允许。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若发生不可持续经营事件且持续存在,发行人应在发出通知之时或之前,无需征得持有人同意,按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减记金额减记每份资本证券的未偿本金并取消任何应计未付分派。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指香港金融管理局书面通知发行人:(1)认为减记或转股是必要的,否则发行人将变得不可持续经营;或(2)相关监管机构决定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支持是必要的,否则发行人将变得不可持续经营。
可选赎回:可在首个赎回日或其后任何分派支付日赎回全部(而非部分)资本证券,按未偿本金加应计分派赎回,须经香港金融管理局事先书面同意。
特定事件赎回:发生预扣税事件/税务扣减事件/资本事件时,发行人可选择赎回全部(而非部分)资本证券,按未偿本金加应计分派赎回,须经香港金融管理局事先书面同意。
香港处置机构权力:资本证券可能在香港处置机构行使任何香港处置机构权力时被减记、取消、转换或修改,或变更形式,无需事先通知。持有人和受托人的权利受该等权力的行使所约束。
资金用途:融资及一般公司用途
面值:离岸人民币200万元/1万元
管辖法律:英国法(次级条款受香港法律管辖)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
清算系统:CMU,连接Euroclear及Clearstream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银行国际、花旗、中信建投国际、中信证券、信银投资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澳新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交银国际、建银国际、中国诚通(香港)资产管理、建银亚洲、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兴证国际、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浙商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东方汇理银行、星展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汇丰银行、华夏银行香港分行、工银亚洲、工银国际、工银新加坡、兴业银行香港分行、Mirae Asset Securities Singapore、瑞穗证券、Natixis、野村证券、国证国际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申万宏源(香港)、渣打银行
B&D:花旗
ISIN码:HK0001302766
定价时间:英国时间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