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元国际研究发布:识别挑选优质城投公司
2020年5月28日,中国香港。鹏元国际今日发布了有关识别挑选优质城投公司的报告。1994年《预算法》不允许中国地方政府直接举债之后,地方政府开始积极筹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城投公司)。但各城投公司均在其所属地方政府的管辖区域内经营,相互之间不会进行直接竞争。在典型的城投公司结构中,地方政府通常以土地或现金的形式向法人实体注资,该实体随后将通过银行贷款、债券或影子银行市场筹集资金,并且在地方政府辖区内进行公益性基础设施投资和/或一级土地开发。本报告将尝试分析优质城投公司所具备的共同特征。
主要的公益性业务风险敞口。城投公司的核心业务是替地方政府融资,并用于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一级土地开发,我们将之视为正面的信用因素。有的城投公司可能还参与半公益性质行业,包括水务、电力、燃气、供热和公交等公用事业。但是,越来越明显的趋势是城投公司从事更市场化的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住宅地产、商业地产和工业地产)。如果其拥有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样的重大风险敞口,我们认为是潜在风险。为了区分城投公司和普通国有企业(国企),我们认为最重要的衡量标准是看公司对公益性行业的风险敞口。换言之,我们评估其收入来源和经营现金流入是来自于政府还是来自于市场。
城投公司信用状况的影响因素。我们认为很多因素都将影响城投公司的信用状况:1)一般来说,政府的行政级别越高,城投公司的信用越好;2)我们偏好拥有大规模资产的城投公司,以及其所属的地方政府有财力;3)我们偏好主要收入来源来自地方财政局,主要的交易对手是地方政府的城投公司;4)我们偏好拥有优质资产(应收账款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利润和支持记录(政府回购和政府补贴收入的过往记录),以及从多重融资渠道获取充足银行授信的城投公司。本报告稍后对此进行了详细讨论。
没有明确的救助机制。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由于地方政府被要求通过加大基础设施支出来刺激经济增长,近年来其资本需求激增。但是,城投公司所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的盈利能力较低且地方政府没有救助城投公司的明确机制。与政府签订服务购买的合同协议,支持城投公司的现金流和盈利。在独立的基础上,大部分城投公司的财务状况非常薄弱。如果城投公司不是扩大现有的公益性业务,而是将其业务扩展到利润更高、更商业化的业务(城投公司过去并没有从事这些业务的良好记录),那么政府的支持力度将会减弱。
注:本文译自英文版新闻稿。若有分歧, 以英文版为准。
来源:鹏元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