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想集团永续NC5美元债,初始价5.5%区域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Lenovo Group Limited,992 HK,“联想集团”)正在发行一笔无评级的永续NC5美元债,初始价定在5.5%区域。
债券将由联想集团的直接全资境外子公司Lenovo Perpetual Securities Limited(注册于开曼群岛)发行,联想集团将提供表现担保(Performance Guarantee)。
发行证券所得款项净额将通过发行人认购集团内票据(即由联想集团发行、发行人认购的不可转让集团内次级票据)由发行人转借予联想集团,而联想集团拟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就收购Motorola Mobility Holdings LLC向Google Inc.发行的承兑票据项下的若干或全部尚未偿还款项,及用作联想集团的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所谓表现担保,包括但不限于:联想集团将始终持有发行人100%股份,且发行人的股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押,发行人不得进行“除发行永续证券并持有‘集团内次级票据’”以外的任何业务;当发行人破产清算时,永续证券(作为发行人的优先股)的持有人将享有对发行人的唯一资产,即上述的“集团内次级票据”的追索权。
这笔拟发行永续证券将是固定利息(可重置,且首次重置时将上浮 [step-up] 300bps),包含票息延迟条款(延迟的票息可累计并计息,同时,票息延迟受Dividend Stopper和Dividend Pusher的限制)。
此次发行的独家结构设计顾问为花旗,联席全球协调人是法国巴黎银行、花旗、星展银行、摩根士丹利,联席账簿管理人是澳新银行、交通银行香港分行、巴克莱、法国巴黎银行、建银亚洲、花旗、东方汇理银行、星展银行、M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瑞穗证券、摩根士丹利、MUFG Securities EMEA plc、法国兴业银行、渣打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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