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晨鸣纸业寻求发行最高20亿人民币等值境外债券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Chenming Paper Holdings Limited,1812.HK,简称“晨鸣纸业”或“公司”,注册于中国)3月28日公告,拟境外发行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举行之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批准晨鸣纸业或通过其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Meilun (BVI) Limited 在境外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含20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的公司债券 (“境外债”),并由晨鸣纸业或其他非关联方为本次发行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担保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含20亿元人民币)。
发行境外债须待晨鸣纸业股东于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举行之二零二三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式批准。
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主体:发行人是晨鸣纸业或其境外全资附属公司 Meilun (BVI) Limited
2、发行规模:本次境外债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 (含20亿元人民币) 或等值外币 (按发行时外汇汇率计算),采取一期或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金额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或登记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含5年,可分期发行)。
4、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外债市场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的用途置换境内外债务、购买原材料、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设等。
6、担保及其他安排:晨鸣纸业将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担保或其他增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晨鸣纸业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或银行提供备用信用证或信用增进公司提供担保等。具体安排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晨鸣纸业管理层按发行结构以及本专案实施过程中的其他相关具体情况确定。
7、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境外交易所。
8、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发行境外债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日起60个月。
9、关于本次发行境外债的授权事项:为保证本次发行境外债工作能够有序、高效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周年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晨鸣纸业管理层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办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晨鸣纸业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境外债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境外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数、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等与境外债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2)决定聘请为境外债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仲介机构,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申报事宜;(3)签署与本次发行境外债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承销协议、各类公告等;(4)办理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5)办理与本次发行境外债有关的其他一切必要事项;(6)本授权的期限自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次发行境外债的议案之日起至本次发行境外债的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失效之日止。
Meilun (BVI) Limited 成立目的主要用于发行晨鸣纸业境外债,除此之外暂无其他业务运营。
晨鸣纸业为 Meilun (BVI) Limited 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晨鸣纸业提供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等,担保范围为 Meilun (BVI) Limited 本次发行境外债的本金和利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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