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发最高20亿人民币等值境外债券 (含自贸区离岸债),招标1家全球协调人
3月23日消息,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境外债券发行全球协调人服务项目公开招标。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0亿元 (含) 人民币 (等值) 境外债券 (含中国 (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期 (含),具体发行金额、期限以监管机构最终审核获批的债券额度、期限为准。
项目需确定1家债券全球协调人。全球协调人服务费率报价区间为0.30% (含) ~ 0.40% (含) 每年。
全球协调人须统筹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并承诺协助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境外债券,确保审批机构受理发行申报资料。具体而言,全球协调人的职责包括 (但不仅限于):设计、并与采购人商定发行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方式等;统筹协调发行境外债券的各项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协助、安排发行主体完成评级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牵头准备申报材料,并负责与主管部门的沟通,获得审核登记证明;协助沟通相关部门,力争发行利率低,尽可能降低发债成本;协调相关上市/挂牌事宜;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付息协调工作;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协助进行信息报送工作;提供其他必要的专业服务。
全球协调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止(不限服务期满后已获审核债券后续发行、存续期管理等服务)。债券全球协调人在服务期内经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审核政策分期申报境外债券。
投标人须同时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类金融牌照(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3月30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1日17:00,开标时间为2023年04月12日09:00(不见面开标方式)(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
龙游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由龙游县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龙游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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