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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19/9/10 08:38:54

中骏集团获5.16亿港元及1.8亿美元银团贷款

中骏集团(1966.HK)9月6日公布,根据由中骏集团(作为借款人)、若干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中银香港及汇丰银行作为委任牵头安排行及簿记管理人、银团作为原贷款人及中银香港作为代理人于2019年9月6日订立的融资协议,银团同意授予中骏集团分两批为数5.16亿港元(“A批次”)及1.8亿美元(“B批次”)的定期贷款融资,并拥有选择权可要求增量融资,惟其与该融资的合计金额于任何时候均不得超过3.5亿美元或不时协定之其他金额。该融资将用于集团现有融资债务再融资及应付集团一般企业资金需求。 该融资自融资协议所规定之首次提款日期起计为期3年6个月,并由中骏集团若干附属公司担保。 根据融资协议的规定,黄朝阳先生(“黄先生”)及其家庭成员(连同黄先生统称“黄氏家族”)(a)必须继续为中骏集团唯一最大股东;(b)必须合法及实益及直接或间接持有中骏集团所有类别具投票权股本40%或以上及/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中骏集团; 及(c)黄先生或黄氏家族成员必须继续担任中骏集团董事会主席。 违反有关规定将构成融资协议的违约事项,因此,该融资须即时宣布为到期及应付。 于公告日期,黄先生及其联系人合共拥有中骏集团具投票权股本约51.02%。 来源: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