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投、甘肃公航旅、酒钢集团及金川集团拟认购甘肃银行内资股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139.HK,“甘肃银行”)4月17日公告,近日收到甘肃省国投、甘肃省公航旅、酒钢集团及金川集团分别出具的意向函。根据这些意向函,在内资股发行获得境内外监管机构的批准及履行完必要内部程序的前提条件下,甘肃省国投、甘肃省公航旅、酒钢集团及金川集团 (或其各自指定的附属公司) 分别表示有意认购约本次发行内资股总数的41.33%、40.00%、9.33%及9.33%的内资股。
截至公告日期,甘肃省国投及甘肃省公航旅均为甘肃银行的主要股东。甘肃省国投及其受控法团合计持有1,627,195,578股内资股,相当于甘肃银行已发行总股份数目约16.16%;甘肃省国投分别持有金川集团48.67%及酒钢集团31.58%的股权,因此金川集团及酒钢集团为甘肃省国投的联系人。甘肃省公航旅及其受控法团合计持有1,257,696,100股内资股,相当于甘肃银行已发行总股份数目约12.49%。
紧随建议内资股发行完成后,相关各方的持股比例(占甘肃银行已发行股份总额的概约百分比)为:甘肃省国投12.67%、金川集团6.53%、甘肃省电投4.21%、甘肃省公航旅18.30%、酒钢集团6.53%。
本次发行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补充甘肃银行核心一级资本、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切实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提振市场信心、优化股权结构。
此前,甘肃银行3月30日公告,董事会通过议案建议发行不超过37.5亿股内资股及不超过12.5亿H股予合资格认购方。其中,内资股的发行对象为包括主要股东认购方在内的不超过10名符合资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H股的发行对象为10名以内的非关连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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