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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17/2/15 15:54:08

发改委:确定11家企业作为2017年外债规模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

据国家发改委2月14日披露,确定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7家国有银行,中国人寿、中国华融、中国信达等3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华为公司共11家企业作为2017年度外债规模管理改革第一批试点企业。上述试点企业在年度外债规模内可灵活把握发债时机,自主选择发债时间和发债批次,境内外统筹使用外债资金,降低借款成本,提高发债效果。 去年,已经有21家企业入选外债规模管理改革试点企业,包括18家央企,2家民营企业(华为和海航),以及一家省级投资平台公司(四川发展(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前企业发债都要事前审批并登记,列入试点名单后,只需事后报送相关信息即可,此次名单更新,也是对已有政策的延续”,一位业内人士对“境外债券”公众号表示。 ©️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