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设2NC1、2.5亿美元债券定价9%,获逾6.2亿美元认购额
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Beijing Properties (Holdings) Limited,925 HK,简称“北京建设”)上周五定价Reg S、无评级、2年期NC1、2.5亿美元、有担保、票面利率9.0%(半年付息一次,日计数30/360)、高级无抵押票据BPHL 9 08/16/20,最终指导价(FPG)9%,发行价9%,现金发行价100。
新债最终获得超过6.2亿美元认购额(2.5倍,来自26名投资者),投资者地域分布为:亚太地区98%、欧洲/中东/非洲(EMEA)2%,投资者类型分布为:银行59%、资产管理公司/基金18%、私人银行/其他23%。
债券发行人是速城有限公司(Nimble City Limited,北京建设之全资附属公司,注册于英属处女群岛),北京建设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担保,北京北控置业有限责任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Real-Estate Group Limited,“北京北控置业”)提供安慰函(Letter of Comfort)。北京北控置业拥有北京建设59.19%股权。
扣除佣金以及其他成本后,此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4875亿美元,将用于现有借款再融资及一般企业用途。债券发行后,于香港联交所上市,适用英国法,最小面值/增量为USD200k/1k。
首个可赎回日(2019年8月16日)或之后,发行人可按本金额的101%(连同应计利息)赎回全部(而非部分)债券。
北京建设之主要业务为泛地产业务,包括:高端和现代化普通仓库、冷链物流仓库、专门批发市场、工业地产、商业地产、一级土地开发等。
北京建设的直属控股公司为北控置业(香港)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Real Estate (HK) Limited,“北控置业香港”),最终控股公司则为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Beijing Enterprises Group Company Limited,“北控集团”)。北控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间接持有北京建设已发行股本66.44%,而北控集团由北京市国资委全资拥有。
债券包含控制权变动回售权(Change of Control Put)(investors' option),回售价为本金额之101%(连同应计利息)。
倘发生下列情况,则为“控制权变动”事件:
(a) 北京市国资委并无通过北控集团或其监管及控制的其他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北京北控置业至少50.1%之已发行及在外流通股本,或并不控制北京北控置业;或
(b) 倘任何人士于发行日并无或不会视作拥有北京建设之控制权,则有关人士或该等人士一致行动(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北控置业、北控集团或彼等各自之任何附属公司除外)将共同取得北京建设之控制权;或
(c) 北京建设综合业务或合并或出售或转让其全部或绝大部分资产予任何其他人士(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北控置业、北控集团或彼等各自之任何附属公司除外),除非有关综合业务、合并、出售或转让将不会导致其他人士取得北京建设或继承实体之控制权;或
(d) 一名或以上人士(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北控置业或北控集团或彼等各自之任何附属公司除外)取得北京建设全部或绝大部分已发行股本之法定或实益拥有权;或
(e) (i) 北京北控置业、北控集团或彼等各自之任何附属公司不或不再直接或间接(包括透过拥有股本、拥有投票权、合约或以其他方式获得)拥有北京建设已发行股本逾40%之投票权及/或 (ii) 北京北控置业、北控集团或彼等各自之任何附属公司不或不再直接或间接为北京建设之单一最大股东。
瑞士信贷、国泰君安国际(B&D)、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浦发银行香港分行、丝路国际为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中信银行(国际)、花旗、瑞穗证券、东方证券(香港)、中泰国际为联席账簿管理人和联席牵头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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