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资讯 · 2022/7/25 17:33:37

中国恒大集团公布恒大物业134亿元存款被强制执行的初步调查结果

中国恒大集团(3333.HK)7月22日晚间披露恒大物业初步独立调查所得资讯。 兹参考日期为2022年3月21日的公告,内容有关中国恒大集团主要附属公司——恒大物业——于审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告过程中,发现有约为人民币134亿元的存款,为第三方提供质押保证金(“该质押”),被相关银行强制执行。 根据中国恒大集团独立调查委员会初步独立调查所得的资讯,该质押相关的贷款透过第三方(扣除费用后)划转回流至集团,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该质押涉及三组存单质押如下。 1. 人民币20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 于2020年12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等额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费用后)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集团,该笔银行贷款于2021年3月到期并已偿还,相关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 于2021年3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另一家第三方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所得资金(扣除部分费用后)透过其他第三方间接转至集团。 第二笔银行借款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0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2. 人民币8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 于2021年1月、7月及8月期间,恒大物业的子公司以定期存款为多家第三方公司提供两组存单质押担保,使第三方公司获得银行贷款。第一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人民币80亿元,相关贷款于2021年7月期间偿还,第一组存单质押已被解除。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相关的资金透过集团的联营公司转至集团。 涉及第二组存单质押的银行贷款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到期,相关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8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11月及12月期间被划转及强制执行。 3. 人民币27亿元的存单质押担保 于2021年6月期间,集团向第三方借款,借款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用于支付集团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应付的款项。恒大物业的子公司同时以等额定期存款提供存单质押担保使该第三方获得银行贷款。 有关银行贷款于2021年9月期间到期,借款方未能还款,恒大物业的子公司提供金额为人民币27亿元的存单质押于2021年9月期间被强制执行。 根据初步调查资料,中国恒大集团执行董事夏海钧先生及潘大荣先生,以及中国恒大集团的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的执行总裁柯鹏先生参与了上述安排。鉴于此,董事会决议要求该等人士辞任集团的职务。 中国恒大集团的独立调查委员会会尽快完成相关调查,出具调查报告。 偿还该质押涉及款项中国恒大集团正与恒大物业商讨偿还该质押所涉及款项的方案,方案主要透过集团转让资产予恒大物业抵销相关款项。在有关偿还方案落实后,中国恒大集团将发出进一步公告。 有鉴于上述的初步独立调查所得资讯,中国恒大集团将考虑委任内控顾问对中国恒大集团的内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作全面评估。 中国恒大集团同期公告,夏海钧及潘大荣因参与该质押安排辞任公司行政总裁及首席财务官后,公司已委任刘振为执行董事、委任钱程为执行董事及首席财务官,现任执行董事肖恩已获委任为行政总裁。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