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兴银行拟私有化并从港交所退市
创兴银行(1111.HK)5月19日晚间公告,于2021年5月18日,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要约人”)建议根据公司条例第673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创兴银行私有化,并建议撤销创兴银行的上市地位。
中金香港、中信里昂证券担任要约人的联席财务顾问,越秀融资担任创兴银行的财务顾问。
倘建议获批准及实施:
(a)于记录日期已发行的所有计划股份将于生效日期注销及剔除,以换取要约人就每股已注销及剔除的计划股份以现金向各计划股东支付注销价港币20.80元(减股息调整);
(b)将于生效日期透过注销及剔除于记录日期已发行的计划股份削减创兴银行的已发行股本,而紧随有关注销、剔除及削减后,透过创兴银行向要约人特殊目的公司实体发行数目相当于生效日期已注销及剔除的计划股份数目的新股份(透过动用因有关注销、剔除及削减而产生的储备入账列作缴足)将创兴银行已发行股本恢复至紧接有关注销、剔除及削减前的金额;
(c)创兴银行将成为要约人特殊目的公司实体的全资附属公司;及
(d)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撤销。
创兴银行股份及债务证券将从5月20日上午9时正起在港交所恢复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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