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合新能源出售资产募集8.56亿人民币
协合新能源(182.HK)3月19日公告,于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交易时段后) 订立三份融资租赁协议,由协合新能源之子公司将资产出售予融资人、融资人再将资产回租给协合新能源之子公司。相关资产的出售价格分别为261,200,000人民币、300,000,000人民币、294,800,000人民币,合计为856,000,000人民币。
卖方为协合新能源之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风电及光伏发电设备贸易。承租人为协合新能源之全资附属公司,各自主要于中国从事经营风力发电项目及/或从事经营风力及光伏发电项目。
融资人I由中国光大银行拥有90%权益。
融资人II由北京银行拥有约64.51%权益。
融资人III由中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实益拥有60%,并由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最终实益拥有40%。
此外,协合新能源同期公布,3月19日起,尚笠博士因重回校园继续从事信息技术的基础研究工作,故已辞任执行董事。尚博士已获委任为集团之首席技术顾问,并将继续为集团的能源物联网和新技术应用提供建议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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