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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 2022/4/30 19:10:46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城发)拟发3亿美元债券,就承销商招标项目“征求意见”

4月29日,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仙居城发”)境外债承销商招标开始“征求意见”。 该项目即将进入采购程序,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的公开透明,确保采购需求的规范合理,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公布该项目采购要素并征求意见;意见递交时间在5月5日17:00(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 根据初步招标文件,仙居城发拟发行规模不超过3亿美元(或等值币种)境外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年综合服务费率上限价0.35%,拟公开招标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如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未取得批文的,则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投标人需具有境外债券承销能力,并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证券交易”牌照。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项目无投标保证金要求,合同签订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20万元。 中标单位的工作基本要求包括: 1. 在资料准备过程中应坚持依法办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2. 制定债券发行整体计划,按照既定计划推进项目; 3. 协助发行人解决本次债券备案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对募集资金使用、财务会计、法律合规等方面提供建议或解决方案; 4. 协调各中介机构编制本期债券申请文件,向境外债券主管部门申请备案,负责备案过程中与监管部门的反馈回复、沟通、协调; 5. 承销服务履约保证; 6. 负责本期债券的销售、准备投资者演示材料(如需)、路演行程安排(如需)相关事宜; 7. 投标结束后,即确认进场时间,驻场时间应根据项目进度要求严格控制; 8. 向发行人提供债券市场相关最新动态、研究、趋势,必要时对发行人进行专项培训; 9. 本次债券发行方式、利率确定方式及单张债券面额; 10. 本次境外债发行方式、利率确定方式; 11. 本次债券发行工作中涉及内幕信息及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 12. 持续为公司提供要求的与境外债券相关的一切后续及其他的服务性支持。 仙居县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由仙居县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后者由仙居县国资工作中心、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股92%、8%。仙居县隶属浙江省台州市,地处浙江东南、台州市西部。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