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局置地获7亿港元贷款
招商局置地(978.HK)7月23日公告,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招商局置地(作为借款人)与一家银行(作为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内容有关一笔不超过港币700,000,000元之已承诺定期贷款融资。贷款融资之期限自首次贷款提取日期起计为期364天。
融资协议载有招商局置地控股股东须履行特定责任的若干条件。
按照融资协议的条件,倘(i)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蛇口”)不再实益拥有(不论直接或间接)招商局置地已发行股本至少50.1%,或(ii)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不再实益拥有(不论直接或间接)招商蛇口已发行股本至少40%,则构成违约事件。
倘出现任何融资协议项下之违约事件,该银行可宣布终止其向招商局置地提供贷款融资之责任以及贷款融资项下之垫款及融资协议项下产生之所有应计利息及所有其他应付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于公告日期,招商蛇口间接拥有招商局置地已发行股本的74.35%,而招商局集团直接或间接拥有招商蛇口已发行股本超过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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