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拟发1.5亿美元境外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12月8日消息,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已经获得批准,招标人为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全球协调人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ZXKF-2023-2
2.3项目预算:年化综合费率5‰,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拟选定全球协调人提供如下服务:选聘包括但不限于联席账簿管理人、境内外律师、审计师、信托人、印刷商、翻译机构、评级机构、法律文书代理和上市代理等相关中介机构,所聘请的中介机构资质及相应业绩须达到承接本项目的要求,中介机构确定后报开封文投集团备案,中介机构服务费包含在全球协调人(主承销商)报价中。为债券发行前的准备工作,撰写申报材料,提供切实可行的方案,包括境内外会计师、律师等债券发行所需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发行债券的报批工作,负责境内外各主管部门审批发行、债券发行、债券上市推荐、直至资金募集到位和存续期服务等全过程服务。
2.5项目概况说明
(1)发行规模:1.5亿美元(以主管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2)服务期限: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完成,承销商存续管理义务完成为止
(3)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以最终批准结果为准)
(4)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5)服务要求:为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以达到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的标准为基准,设定融资方案,组建项目专业工作团队,统筹负责债券信托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等所有中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作由报材料,进行路演及发行,并承担余额包销责任;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有境外债券承销资格牌照(提供证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3.3参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被境外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提供承诺函或查询并加盖公章);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e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进行查询,“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通过“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响应文件中)。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均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包含牵头人和成员)。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河南省体育场国奥大厦17楼;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
4.3报名所需资料:按照第三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9日09:30
5.2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国奥大厦17层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2023年12月08日至2023年12月15日。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333785254
地址: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五大街文投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32496491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河南省体育场国奥大厦17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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