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广东省政府定价3笔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合计50亿人民币
发行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人民政府 (People’s Government of Guangdong Provi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预估债项评级: 无评级
类型: 高级无抵押固息债券
格式: S条例(第1类别)、记名形式
期限: 2年 丨 3年 丨 5年
规模: 人民币20亿 丨 人民币15亿 丨 人民币15亿
票息: 2.08% 固息(半年付, ACT/365) 丨 2.13% 固息(半年付, ACT/365) 丨 2.23% 固息(半年付, ACT/365)
发行价格/收益率: 100.00% / 2.08% 丨 100.00% / 2.13% 丨 100.00% / 2.23%
定价日: 2024年9月10日
结算日: 2024年9月20日(T+5)
到期日: 2026年9月20日 丨 2027年9月20日 丨 2029年9月20日
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人拟将发行2年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广州南沙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人拟将发行3年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中山市市政与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行人拟将发行5年期债券的所得款项净额根据绿色金融框架用于东莞市合格项目。
条款: 香港联交所上市、面值人民币100万/人民币1万、香港法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银行1,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2, 工银亚洲及汇丰
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交通银行,国泰君安国际,中信银行(国际),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渣打银行,中国银河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海通国际,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4,东方汇理银行5,摩根大通,信银资本,信达国际,中金公司,花旗,瑞穗,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6,华泰国际,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香港分行7,创兴银行及申万宏源(香港)
绿色结构顾问: 中国银行1
结算牵头行: 中国银行(香港)
结算系统: 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并连通欧洲结算系统或卢森堡结算系统
国际证券识别码编号 (ISIN): 2年 HK0001054813 丨 3年 HK0001054821 丨 5年 HK0001054839
CMU债务工具编号: 2年 BCMKFB24037 丨 3年 BCMKFB24038 丨 5年 BCMKFB24039
通用编号: 2年 289530525 丨 3年 289530533 丨 5年 289530541
定价时间: 香港时间21:54
1 指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2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3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
4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5 注册于法国的有限责任公司
6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7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发行人法律顾问是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年利达律师事务所(国际及香港法),联席主承销商法律顾问是上海市方达 (北京) 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安理谢尔曼思特灵律师事务所(国际及香港法)。
注2:初始价2.55%区间 / 2.60%区间 / 2.65%区间,最终指导价2.08%(the number) / 2.13%(the number) / 2.23%(the number),LAUNCH YIELD 2.08% / 2.13% / 2.23%,LAUNCH SIZE 20亿人民币 / 15亿人民币 / 15亿人民币。
注3:峰值订单(at FPG)合计超570亿离岸人民币 (包含252.8亿人民币承销商订单 + 10.5亿人民币 ADDITIONAL “PROP” PER SFC 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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