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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19/7/23 15:13:15

标普:中国公布清算新方案,旨在出清长期无偿债能力的企业

香港,2019年7月23日—标普全球评级7月22日表示,中国改进不可存续企业债务清偿框架,表明其出清长期无偿债能力的国有企业——所谓国有“僵尸企业”——的决心。 近期公布的《加快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改革方案》还推动问题金融机构坏账的市场化清偿,并研究在中国建立个人破产制度。 我们预期《方案》将规范中国的信贷体系,并将资金导向盈利最高的企业,从而在经济增长减速期间推动经济增长。 根据《方案》,政府不得通过违规提供政府补贴、贷款等方式维系“僵尸国企”生存。 此外,国有企业退出时,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不得要求政府承担超出出资额之外的债务清偿责任。这一规定证实了我们的观点,即政府在支持国有企业时将更具选择性。 同时,新方案通过简化破产和重组流程,建立了更有效的清算机制。 这包括提高法院强制清算的权力,不鼓励地方政府过多干预企业破产事务。《方案》还建议降低清算成本,提高重组人员的专业素质。它还将构建多元化资产流转平台,为市场主体退出过程中资产流转和变现创造良好市场基础。 然而,我们需要更多的细节,并观察新方案下实际清算的实施情况,以具体了解它如何提高债务清偿的透明度和可预测性,以及它将在多大程度上加速中国的经济复苏。 《方案》强调了企业在陷入财务困境时应及时进行完整精确的信息披露。我们认为,这应能帮助债权人和投资者更好地评估企业的真实情况。 个人破产制度破冰 《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我们认为这一制度将使小型民营企业受益。 新制度下,个人因担保而承担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免责,但我们认为这可能会导致一些个人肆意举债,因为他们会认为他们可逃脱为企业担保贷款而承担的偿付责任。 这虽然与政府支持民企的政策相一致,但可能会在短期内引发道德风险。个人破产制度也同样适用于一些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 个人破产的日益增多将使银行被迫核销的坏账日益增多。不过,从长远来看,随着破产制度的健全,更加清晰的追偿程序将有助于银行收回资金。 《方案》鼓励在强制清算的过程中进行协议和重组,因此我们预期银行在放贷时将更加注重对借款人信贷偿付能力的监控,而非仅限于对借款人自身的资产总量的评估。 尽管《方案》明确在处置问题金融机构的过程中,股东和无担保债权人应先于公共资金承担损失,但我们预期监管当局将在这一问题上保持灵活性。 我们认为政府可能会出于维持金融系统稳定性的目的而优先支持部分问题银行。我们在对具体银行的评级过程中将把这一可能性纳入考量。 改革方案也强调了其他退出机制,如对问题银行进行接管和重组。2019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的城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接管。 本报告不构成评级行动。 注:中文版本系根据英文版本翻译,若与原英文版本有任何分歧,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来源:标普全球评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