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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0/5/29 21:54:33

海隆控股进一步改善交换要约条款,包括现金偿付10%的本金额

海隆控股有限公司(1623.HK,简称“海隆”)5月29日晚间公告,进一步更改165,114,000美元存量优先票据Hilong 7.25 06/22/2020交换要约的条款及条件,具体包括:延长要约期限、增加Upfront Cash(现金偿付10%的本金额)、上调最低参与度要求(从75%上调至80%,即存量本金额的至少80%有效提交发行人才会进行交换)。 相比最初的1:1交换比率(无Upfront Cash Payment),新条款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将显著上升;同时,上调最低参与度要求将进一步激励投资者(特别是持仓份额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参与要约,尤其是,新条款还规定债券持有人“不得部分交换”(实益持有人须提交其所有现有票据)。 修订的条款具体如下: 1、期限延长:交换届满期限及提早参与期限均将从6月3日延长至6月5日下午4时正 (伦敦时间)。 2、新的交换代价(每1,000美元本金额而言): (a) 新票据之本金额900美元; (b) 现金100美元,作为前期现金代价; (c) 现金5.00美元,作为提早现金奖励 (如符合资格); (d) 任何应计利息; 及 (e) 代替新票据任何零碎金额之现金。 对交换要约所作的任何修订 (包括交换代价的变动) 将适用于之前有效提交且未遭有效撤回的所有现有票据。于交换要约中向任何合资格持有人发行任何新票据的最低本金额将为15万美元,并按1,000美元的完整倍数递增。 3、不得部分交换:为了参与交换要约,各实益持有人须提交其所有现有票据,且不得部分交换其现有票据。 4、接纳条件:需要存量本金额的不低于80%根据要约有效提交,发行人才会接纳交换。倘未满足接纳条件,则交换要约将告失效。接纳条件不得豁免。 5、撤销及重新提交:有关交换要约的指示仍不可撤销,惟于补充交换要约备忘录日期前提交的指示可能遭撤回及重新提交,惟须遵守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载条款及条件。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