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寻求境外发行不超过15亿美元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境内外债务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Yango Group Co., Ltd,000671 SZ,以下简称“阳光城”或“公司”)6月2日公布,拟以境外全资子公司YANGO JUSTICE INTERNATIONAL LIMITED(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注册于香港,以下简称“发行人”)作为发行主体,在境外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包含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债券。
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YANGO JUSTICE INTERNATIONAL LIMITED(阳光城嘉世国际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不超过15亿美元(包含15亿美元或等值货币)的美元债券(具体规模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一次或多次完成发行;
3、债券类型:高级担保债券;
4、发行币种:美元或其他等额货币;
5、发行利率: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6、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7、发行方式:公开配售;
8、发行对象:境外合格专业机构投资者(美国以外);
9、分销方式:Reg S规则;
10、债券上市地点:新加坡证交所或香港联交所;
11、适用法律:纽约州法律;
12、信用评级:本次债券发行拟由穆迪(Moody's)、标普(S&P)和惠誉(Fitch)中至少一家提供评级,发行主体预期评级为B至B+的范围,债券预期评级为B-至B的范围;
13、资金回流安排:本次境外债券发行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境内和海外债务。
14、增信措施:阳光城为本次发行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跨境担保,同时公司就该笔担保将按照《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汇发〔2014〕29号)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手续。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