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银行永续NC5美元AT1,初始价6.25%区域
东亚银行(23.HK)今日发行Reg S、永续NC5、美元AT1,初始价6.25%区域。
东亚银行、花旗(B&D)、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汇丰、渣打银行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SMBC Nikko、东方汇理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德意志银行、大华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东亚银行有限公司(The Bank of East Asia, Limited,23.HK,“东亚银行”)
债务工具类型: 符合Basel-III、非累积、次级、AT1、永续资本证券,根据东亚银行的6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提取
发行人评级:A3 Stable / A- Stable (穆迪/标普)
预期发行评级: Ba2 / BB (穆迪/标普)
格式: Reg S
期限: 永续NC5
规模: 美元基准规模
初始价:6.25%区域
交割日:2020年10月 [●] 日
首个重置日:2025年10月 [●] 日
等级: Deeply-subordinated
票息率:固定利息、定期重置,半年付息一次;发行后第五年末为首个重置日,此后每五年重置一次,重置公式为:通行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固定的初始利差。不包含Step-up(No step up)。
选择性赎回:首个重置日(发行后第五年末)及其后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以选择赎回(须事先取得香港金管局同意)
基于特定事件的赎回:Withholding Tax Event / Tax Deduction Event / Capital Event / Loss Absorption Disqualification Event发生后,发行人可以选择全额赎回,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0%(另加应计利息),同样须事先取得香港金管局同意
票息取消:Distributable Reserves 不足、或者香港金管局指示发行人取消票息支付(全额/部分)、或者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票息的全额发放,则票息将取消发放
股息制动:适用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发生后,AT1的本金将减计、票息将取消发放。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指下列情形的较早发生者:(1) 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金管局认为,若不进行减计/转股,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2) 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 适用
募集资金用途:一般公司用途
最小面值/增量:USD 250k x USD 1k
适用法律:英国法,但次级条款(Subordination, Set-Off, Non-Viability Loss Absorption &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适用香港法
上市:港交所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东亚银行、花旗(B&D)、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汇丰、渣打银行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SMBC Nikko、东方汇理银行
联席牵头经办人:农银国际、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德意志银行、大华银行
时间: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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