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境外AT1优先股项目,招标最高30家承销商
9月13日消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境外优先股承销商选聘项目发布补充说明公告,不再强制要求投标人具备香港证监会第6类“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牌照;修订后,投标人只需具备“第1、第4类牌照”即可。
中国信达是在9月6日公告本次招标:境外优先股承销商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拟选择不超过30名合格的供应商作为项目的入围成交供应商,与中国信达分别签订认购协议。
本次采购目的:为满足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对资本的需求,结合2021年资本补充工作计划,公司拟于境外发行优先股,发行总规模不超过银保监批复金额(等值人民币180亿元)。本次优先股发行需选聘不超过30家承销商负责此次境外发行的营销路演、簿记发行、上市交易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参与协调优先股发行工作,向中国信达提出并更新发行方案、工作日程安排等建议。
2. 协助中国信达准备监管审批及发行相关材料,具体包括发行申请、发行可行性研究、发行公告及发售通函等。
3. 协助中国信达与境内外监管部门沟通,确保发行工作依法合规进行,并协助获得监管审批。
4. 协助中国信达与股东,尤其是H股股东,就发行取得股东大会批准进行沟通。
5. 协助中国信达与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沟通,督促有关中介按时出具评级报告、法律意见书、会计师意见等材料。
6. 协助组织优先股发行相关的路演、定价、分配、上市等工作。
7.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发行人完成后续上市相关事宜。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1年9月6日 - 9月16日(网上购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时30分,磋商时间为2021年9月23日09时30分,地点在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418会议室。
此前,中国信达在2021年6月23日宣布,于近日收到《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优先股的批覆》(银保监覆 [2021] 473号)。中国银保监会同意中国信达在境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80亿元 (含) 的优先股,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SereS的数据显示,中国信达有一笔32亿美元存量(约合207亿人民币)的境外AT1优先股 Cinda 4.45 09/30/99,将于2021年9月30日可赎回;中国信达已经发布了赎回通知,将于该日悉数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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