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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3/6/9 18:18:12

滨海投资拟赎回94万股可赎回优先股

滨海投资(2886.HK)6月9日披露可赎回优先股之赎回。 兹提述公司日期为二零零九年二月二十七日之通函,内容有关恢复公司普通股于联交所创业板进行买卖。该通函载列有关公司发行每股面值50港元之可赎回无投票权优先股 (“可赎回优先股”) 之资料。承如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九日、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日、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及二零二二年六月十日的公告所披露,公司自二零一八年以来已赎回合共3,760,000股可赎回优先股。 于本公告日期,公司有4,840,000股已发行可赎回优先股,全数均由泰达香港置业有限公司 (“泰港置业”) 持有。 根据公司新公司细则,待以下条件达成后,公司方可赎回可赎回优先股: (a) 股份于创业板恢复买卖之日期达5周年; (b) 公司已于恢复买卖日期后最少连续第二个财政年度宣派及派付末期股息;及 (c) 于可赎回优先股获赎回之任何时间,每股摊薄资产净值不少于该通函中所述之每股备考资产净值 (即每股股份0.054港元,并于公司股份合并 (于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生效) 后已调整为每股股份0.54港元)。 现时,股份已自恢复买卖日期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超过14年;公司自二零一三年起于每个财政年度宣派及派付末期股息;及截至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每股摊薄资产净值为1.63港元。 由于该等条件已获达成,根据公司细则,公司可透过向已发行可赎回优先股之持有人发出书面通知,按每股可赎回优先股面值50港元赎回其全部或部分该等股份,惟于公司财政年度所赎回之全部可赎回优先股本金总额不得超过于该财政年度宣派及派付予股份持有人股息总额之50%。于二零二三年,公司宣派及派付予股份持有人股息总额约为135,202,000港元。 鉴于达成该等条件及经考虑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后,董事会议决公司将向泰港置业发出通知,按每股可赎回优先股50港元之赎回金额赎回940,000股可赎回优先股,总额为47,000,000港元 (“赎回”) 并将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内进行。鉴于良好企业管治常规,胡浩先生、王刚先生及于克祥先生 (彼同时为于泰港置业之控股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担任行政职务之公司董事) 已自愿就上述董事会之决议案放弃投票,以避免任何潜在利益冲突。 赎回将由拟赎回该等可赎回优先股之缴足股本中作出。经考虑拟赎回可赎回优先股数目及其赎回总额以及公司之财务状况,董事会认为赎回将不会对本集团之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