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拟发15亿人民币自贸区债券,招标2家国际律师
4月6日消息,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自贸区人民币债券业务专项法律服务机构(境外)选聘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拟发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最终发行金额和发行期限以企业外债备案登记证明的内容及发行方案为准),项目需选聘两家律师事务所,包括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
投标人需具有为境外债券发行提供国际法律服务的资质。合资律所不得分别以中资、外资律所名义同时竞聘,同一家律所的不同分支机构视为同一个投标主体。同一投标人同时对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和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做出报价的,需分别准备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和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的投标材料,递交材料时应清楚区分投标项目。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16万美元,承销商国际法律顾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16万美元。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6日 - 4月9日17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17时00分(详见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thnc.cn/)。
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由无锡市太湖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