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员离职及疫情影响,新力控股延迟刊发经审核以及未经审核年度业绩
新力控股(2103.HK)3月31日公告,延迟刊发2021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及2021年未经审核年度业绩。
集团若干主要雇员 (尤其是财务报告单位的雇员) 近期离职,导致其财务报告事宜延缓。集团虽已尽力招聘替代人员,但因集团财务报告单位人员短缺,以及最近中国再次出现冠状病毒病 (COVID-19) 病例,遂实施封控及隔离等各种强制措施,以致集团财务报告单位无法正常有效运作。不幸的是,于公告日期,该状况依然如故。由于集团目前的情况,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尚无法取阅。因此,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的规定刊发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 (“2021年经审核年度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的规定,发行人如未能按上市规则第13.49(1)及(2)条公布初步业绩,则必须在有关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根据尚未与核数师协定同意的财务业绩 (如具备该等资料) 而刊发业绩公告。
由于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仍无法取阅,公司无法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3)条的规定刊发集团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经审核年度业绩 (“2021年未经经审核年度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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