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碧园05”部分持有人要求展期方案提供前置现金
8月14日,外媒援引知情人士称,针对碧桂园提出的“16碧园05”展期方案,一些债券持有人可能会要求部分前置现金,此外还需支付少量同意费。
据称,碧桂园已经开始与“16碧园05”的持有人协商展期,方案为本金展期三年,原到期日后的第1、2、3个月分别支付2%本金,第12个月支付10%本金,第24个月支付15%本金,第30个月支付25%本金,第36个月支付剩余44%本金。
碧桂园境内债重组的财务顾问中金公司目前正集中精力与最大的持有人进行谈判,据称,有近30%的份额由三家大型商业银行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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