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将新城发展和新城控股的评级列入下调观察名单
香港、2019年7月15日—中文新闻稿为英文的翻译件。如有出入,以英文稿为准。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已于今日将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新城发展)Ba2的公司家族评级和Ba3的高级无抵押债务评级,及其主要运营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城控股)Ba2的公司家族评级列入下调观察名单。
穆迪同时将New Metro Global Limited发行、并由新城控股担保的Ba2受支持高级无抵押债务评级列入下调观察名单。
上述所有展望已从稳定调整至评级观察。
评级理据
穆迪高级副总裁曾启贤表示:“列入下调观察名单反映我们担忧在新城发展和新城控股前董事长王振华先生确认被批准逮捕之后,上述两家公司的声誉、运营及融资渠道可能遭遇负面影响。”
新城发展于7月10日确认王振华先生已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逮捕。
自王振华先生遭刑拘以来,新城发展和新城控股的股价上周累计下跌26%和30%左右,不过最近股价已回稳。鉴于新城发展已质押其所持新城控股67.1%股份中约半数用于融资,若新城控股股价大幅下跌,新城发展的流动性可能恶化。
此外,新城发展的流动性亦受到过去2-3年公司合约销售强劲增长的支撑,若合约销售大幅放缓,则公司需寻求其他融资渠道以维持其流动性。
穆迪的下调观察将重点关注王振华先生遭批捕对公司运营(包括房地产项目销售和开发)、潜在控制权变更、融资渠道和融资成本的影响,以及对两家公司流动性和财务状况的总体影响。
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方面,穆迪亦将新城发展的所有权集中度纳入考量。截至2019年7月15日,新城发展最大股东王振华先生共持有该公司71%股权。
新城发展所有权较集中的问题已在Ba2的公司家族评级中予以考虑,并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下列因素的缓解:(1)董事会有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主持公司的审计、提名和薪酬委员会;(2)过去3年分红比例较低,为20%-25%;(3)公司根据香港联交所对上市公司的《企业管制守则》的要求建立了其他内部治理结构和标准。
上述评级所采用的主要评级方法为2018年1月发布的《住宅建筑与房地产开发业》(Homebuilding And Property Development Industry)。
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由王振华先生创立,主要从事住宅房地产开发。新城控股是由新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持股67.1%的子公司,在后者的业务中占比很高。
新城发展于1996年由王振华先生创立。
截至2018年底,新城发展和新城控股的土地储备分布在全国77个城市,建筑面积约为1.1亿平方米。
来源: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