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美元AT1(永续NC5),初始价4.15%区域
交通银行今日发行Reg S、永续NC5、美元基准规模、AT1资本债券,初始价4.15%区域。
拟发行AT1的损失吸收方式是“本金减计”,由“不可持续经营事件”触发;发行人也可以自主决定取消票息发放(不可累积、受限于股息制动)。
交通银行、摩根大通(B&D)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交银国际、东方汇理银行、汇丰、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花旗、中金公司、澳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华融国际证券、国泰君安国际担任Co-managers。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Bank of Communications Co., Ltd.,3328.HK / 601328.CH,“交通银行”)
发行:符合巴塞尔协议III、永续、AT1资本债券(“债券”)
发行人评级:穆迪: A2 stable / 标普: A- stable / 惠誉: A stable
预期发行评级:惠誉: BB+
等级:Deeply-subordinated,仅优先于股本权益所有人(股东)
格式:Reg S only
规模:美元基准规模
币种:美元
期限:永续NC5
初始价:4.150%区域
最小面值/增量:USD 200k / USD 1k
票息率:发行后前5年为固定利率、每年支付一次;如果不在发行后第5年末赎回,则重置为:基准利率(5年美国国债利率) + 初始发行利差,此后每5年按此重置。
首个重置日:2025年11月18日
交割日:2020年11月18日(T + 5)
所得款项用途:补充交通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
支付票息的先决条件(Conditions to Distributions):发行人有可分配项目(distributable items);发行人可自主决定取消票息发放(不可累积),票息取消需股东大会批准
股息制动(Dividend Stopper):适用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在获得银保监会批准并符合若干赎回条件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选择在首个重置日或之后的任何付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债券。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若发生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发行人有权将债券的本金不可撤回地、全额或部分减计(Write-off);一旦减计,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恢复;减计本金的应计未付利息也将取消发放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i)中国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计,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ii)有关当局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支持,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出于监管原因赎回:适用,须满足赎回条件(如有)并获得银保监会事先同意
出于监管原因的更改(Variation for Regulatory Reasons):根据相关的监管要求,发行人可能会更改债券的条款,以使其维持为/成为合资格AT1资本工具
适用法律:英国法(次级条款除外,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上市:香港联交所
清算系统:Euroclear / Clearstream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交通银行、摩根大通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交银国际、东方汇理银行、汇丰、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花旗、中金公司、澳新银行、法国巴黎银行
副经办人(Co-managers):华融国际证券、国泰君安国际
B&D:摩根大通
时间: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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