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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 · 2023/3/15 17:28:11

泰兴市中鑫投资集团拟发10亿人民币自贸区债券,招标全球协调人

3月15日消息,泰兴市中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贸区债全球协调人选聘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泰兴市中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贸区债全球协调人选聘公开招标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预算及控制价:承销服务费不超过债券实际发行金额的0.35%/年。招标控制价不超过已发行债券总额0.35%/年,投标报价高于0.35%/年(不含0.35%/年)的为无效报价,投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否则为无效报价。承销服务费包括承销费、承销费相关税金、承销商人员差旅费以及包含本次债券发行涉及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费用(不包括备证行费用)。 4、采购需求:拟发行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自贸区债券的发行服务(以批文额度为准) 5、债券存续期限:不超过3年 6、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需明确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协议格式自拟)。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和联合体其他成员均需提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资料与价格标资料仅需联合体投标牵头方提供。 申请人(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境外债券发行资质: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4号金融牌照(第1号:证券交易;第4号:就证券提供意见);熟悉债券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至少具有1例成功发行境外债券的案例。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2日,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1时30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9时00分(腾讯视频会议不见面开标)(详见“泰兴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taixing.gov.cn)。 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泰兴市中鑫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由泰兴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100%持股。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