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3年期人民币自贸债(南京银行扬州分行SBLC),初始价3.75%区域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今日(6月8日)发行一笔 Reg S、无评级、3年期、人民币计价(规模待定)、SBLC信用增强、自贸区离岸债,初始价3.75%区域。
债券拟由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南京银行扬州分行提供SBLC增信,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
东方证券 (香港) 担任独家全球协调人,东方证券 (香港)、浦发银行香港分行(B&D)、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澳门国际银行、中信证券、华泰国际、申万宏源香港、招银国际、信银投资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承销商法律顾问是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英国法及香港法)、浩天律师事务所(中国法),信托人法律顾问是史密夫斐尔律师事务所(英国法及香港法)。发行人审计师是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包括:宝应县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持股70%)、江苏省宝应经开控股有限公司(30%),最终控制人是宝应县人民政府。宝应县为江苏省财政直管县,隶属江苏省扬州市。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 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Baoying Development Investment Co., Ltd.)
SBLC提供人: 南京银行扬州分行(Bank of Nanjing, Yangzhou Branch)
格式: Reg S only, Category 1, 自贸区离岸债
发行类型: 固定利息、信用增强债券
预期发行评级: 无评级
预期发行规模: 待定(人民币计价)
期限: 3年
初始价: 3.75%区域
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
控制权变动回售: 100% Put
预期交割日: 2023年6月15日 (T+5)
细节: CNY20m/CNY1m
适用法律: 英国法
上市: 澳门金交所
独家全球协调人: 东方证券 (香港)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东方证券 (香港)、浦发银行香港分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澳门国际银行、中信证券、华泰国际、申万宏源香港、招银国际、信银投资
B&D: 浦发银行香港分行
清算系统: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CDC")
CCDC Code: G2380142
Timing: 最早今日定价
信托人: 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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