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友银行永续NC5美元AT1,初始价8.0%区域
发行人:集友银行 (Chiyu Banking Corporation Limited)
发行类型:符合巴塞尔协议III、无到期日(永续)、非累积、次级、AT1资本证券,资本证券构成发行人的直接、无抵押、次级责任
发行人评级:Baa1 Stable(穆迪)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格式:Regulation S (Category 1)
币种:美元
规模:基准规模
期限:永续NC5
交割日:2022年10月26日 (T+5)
首个可赎回日:2027年10月26日
初始价:8.0%区域
票息类型:每半年期末付息一次,非累积(取消支付的票息不会累积)
票息率:发行后直到首个可赎回日为固定利息,首个可赎回日将重置为“彼时通行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初始发行利差”,不含票息上浮;此后每5年按此重置。
票息取消:除非票息已根据“强制票息取消事件”完全取消发放,否则在任何付息日之前,发行人可自行决定取消全部或部分票息的支付。
股息制动(Dividend Stopper):适用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如果“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发生且持续,发行人将不可撤销地(无需证券持有人同意)全额/部分减计资本证券的本金、取消发放应计利息,减计幅度相等于“Non-Viability Event Write-off Amount”。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指下列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a) 香港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香港金管局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b) 香港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相关有权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c) 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监管当局(中国银保监会)书面通知母行,银保监会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或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d) 银保监会书面通知母行,相关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或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选择在首个可赎回日或之后任何付息日全额赎回证券,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0%(另加应计利息)。
其他赎回事件:发生 (1) 预扣税事件、(2) 税收减免事件,或 (3) 资本事件后,发行人有权选择按本金额的100%(另加应计利息)全额赎回资本证券。“资本事件”指:资本证券不再作为合格的额外一级资本、或者资本证券不再被纳入发行人资本充足率的计算。
赎回及购买资本证券的先决条件:赎回及购买 (i) 已获得香港金管局的事先书面同意,以及 (ii) 银保监会的赎回条件已获满足。“银保监会赎回条件”是指:(i) 资本证券将被同等或更高质量的资本工具替代;或者 (ii) 紧随资本证券赎回后,母行的资本状况(并表及非并表基准)仍将显著高于银保监会的监管资本要求。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资本证券可能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被 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减计、注销、转换、修订,或资本证券的形式被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发行人的资本、一般公司用途
最小面值/增量:US$250,000 / US$1,000
适用法律:英国法,但次级条款适用香港法
上市:港交所
清算系统:Euroclear / Clearstream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华泰国际、东建国际(OCI International)、瑞士信贷、兴证国际
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交银国际、光银国际、中州国际、中信银行 (国际)、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中信证券、民银资本、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信银投资、星展银行、广发证券、海通国际、华融国际证券、工银国际、中国工商银行 (亚洲)、兴业银行香港分行、山证国际、申万宏源香港、渣打银行、天风国际、中泰国际
B&D Bank:华泰国际
私银折让:25bps
Timing: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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