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生创展获2.3亿美元及1.56亿港元定期贷款,含最高2.5亿美元增量融资
合生创展(754.HK)4月27日公告,于4月27日,合生创展(作为借款人)与原贷款人(作为贷款人,一组金融机构)就融资订立一项美元及港元双币种可转换定期贷款融资协议,包括:
(i)原有融资,包括:定期贷款融资合共2.3亿美元、及定期贷款融资合共1.56亿港元;及
(ii)增量融资,包括:以美元计值之定期贷款融资及以港元计值之定期贷款融资,可根据融资协议设立及向合生创展提供,总金额不应超过2.5亿美元。
原有融资及增量融资将分别于下列期间向合生创展提供:(i)融资协议日期至融资协议日期起计6个月,及(ii)相关增量融资成立日期至融资协议日期起计6个月。
合生创展须于首次动用日期(即根据融资首次提取贷款当日)起计36个月届满当日全数偿还融资项下贷款。合生创展根据融资借贷的所有款项须用作为集团现有债务再融资及满足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需求。
融资协议对合生创展控股股东施加特定履约责任。于公布日期,朱孟依先生为合生创展控股股东,彼透过新达及合生教育持有合生创展全部已发行股本约55.22%之实益权益。
特定履约责任根据融资协议,倘出现下列情况,则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
(i)朱先生不再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合生创展全部已发行股本不少于51%;
(ii)朱先生不再有权力指导合生创展事务及/或控制董事会或同等机构的组成;或
(iii)朱先生、朱桔榕女士或彼等的任何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及兄弟姐妹)不再为合生创展主席。
倘发生上述控制权变动事件:
(i)融资协议项下贷款人毋须为动用融资提供资金;及
(ii)倘主要贷款人有所要求及在向合生创展发出事先书面通知的情况下,(a)融资协议项下全部承担将即时取消,及(b)融资项下所有未偿还贷款连同应计利息及相关融资文件项下应计的所有其他款项将即时到期及应付。
来源: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