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资讯 · 2023/7/6 09:40:03

中原银行将赎回100亿元二级资本工具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216.HK)7月6日自愿公告,拟于到期日赎回二级资本工具。 兹提述中原银行日期为2018年1月21日及2018年9月26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的通函,内容有关中原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合资格二级资本工具,该债券名称为“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二级资本债券” (“中原银行2018二级债”),品种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0亿元,在第五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为5.20%。 董事会欣然宣布,中原银行作为发行人拟根据中原银行2018二级债条款于该债券赎回日全额赎回该债券本金 (即人民币100亿元)。于本公告日期,本次赎回尚需取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 兹提述中原银行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及2022年3月10日的公告,以及日期为2022年2月18日的通函,内容有关中原银行吸收合并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洛阳银行”)、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平顶山银行”) 及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焦作中旅银行”,与洛阳银行及平顶山银行合称“目标银行”)。吸收合并完成后,目标银行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权利与义务均由中原银行承继和承接。 截至目前,目标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发行“焦作中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二级资本债券”(“2019焦作中旅银行二级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20平顶山银行永续债”)、“平顶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21平顶山银行永续债”)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2021洛阳银行永续债”,与2019焦作中旅银行二级债、2020平顶山银行永续债及2021平顶山银行永续债合称“目标银行债券”)。 董事会欣然宣布,中原银行作为目标银行相关权利及义务的承继方,将根据目标银行债券条款的约定履行和行使全部义务和权利。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