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金科股份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656.SZ,简称“金科股份”或“公司”)5月22日披露,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金科股份于2023年5月22日收到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端恒建筑”) 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五中院”) 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重整是市场化、法治化化解风险的有效方式,目前市场已有大量上市公司重整成功案例,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果。金科股份将第一时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积极支持、强力推动相关重整工作,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也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端恒建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运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施业务,且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向端恒建筑支付工程款项,且该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公司。截至上述告知函出具日,端恒建筑合计持有公司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27,915,457.50元,公司均未按时履行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且已逾期多时。经多次催收后,公司均未予以承兑兑付。端恒建筑认为虽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公司仍有一定的重整价值,为保障其合法权益,端恒建筑决定向五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通知。
如法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同期,金科股份披露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拟增持金额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不高于1.5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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