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 (国际) 10年期NC5、美元Tier 2次级债,初始价T5+200bps区域
发行人: 中信银行 (国际) 有限公司(China CITIC Bank International Limited)
发行类型: 美元计价、符合巴塞尔协议III、Tier 2、次级票据,根据发行人的30亿美元中期票据计划提取
等级: 劣后于非次级(unsubordinated)债权人;优先于一级资本工具(Tier 1 Capital Instruments)及发行人的股本
发行人评级: A3 stable (穆迪) / BBB+ stable (惠誉)
预期发行评级: Baa2 (穆迪)
格式: Regulation S (Category 2)
规模: 美元基准规模
期限: 10年期NC5(前5年不可赎回)
初始价: CT5+200bps区域
基准美国国债/对冲美国国债: T 4 ⅞ 10/31/28 (CT5)
交割日: 2023年12月5日
可赎回日(Call Date): 2028年12月5日
到期日: 2033年12月5日
选择性赎回: 发行人可以选择在可赎回日行权赎回(One-time call option),须香港金管局事先书面同意
票面利率: 固定利率,半年付息一次;可赎回日之前为固定利率,此后重置为新的固定利率,公式为“彼时通行美国国债利率 + 发行利差”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如果“不可持续经营事件”发生并持续,发行人应不可撤销地(无需获得票据持有人同意)全额或部分减计票据的本金、取消任何应计但未付的利息
不可持续经营事件:香港金管局书面通知发行人: (i) 香港金管局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ii) 有权机构已决定,需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
香港处置机制当局权力(Hong Kong Resolution Authority Power):香港处置机制当局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注销、取消、转换或修改票据,或者改变票据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a) 减计或取消票据的全部或部分未偿还本金或利息;(b) 将票据的全部或部分未偿还本金或利息转换为发行人或其他实体的股票或其他证券或其他义务;(c) 修改或变更票据的到期日,修改或变更票据的应付利息金额、应付利息日期,包括暂时暂停支付。
提前赎回事件:税务原因、税收减免事件、监管赎回事件,须经香港金管局事先同意
募集资金用途: 融资及一般公司用途
细节: 港交所上市;最小面值/增量为 US$250k/US$1k
适用法律: 英国法,但次级条款例外、适用香港法
清算系统: Euroclear / Clearstream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 & 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信银行 (国际)、花旗、信银投资、中信证券、中信建投国际
联席牵头经办人 & 联席账簿管理人: 农银国际、中国农业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法国巴黎银行、交银国际、建银国际、中国建设银行 (亚洲)、中国光大银行香港分行、中国银河国际、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招银国际、招商永隆银行、民银资本、星展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海通国际、华泰国际、工银国际、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瑞穗、野村、浦发银行香港分行、SMBC Nikko、渣打银行、富国证券、中泰国际
B&D: 花旗
Timing: 今日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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