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嗨租车就2024年11月美元债券发起交换要约,拟进行“同步新资金”发行
一嗨租车(eHi Car Services Limited,“发行人”)3月11日公告,就2024年到期的未偿还7.75厘优先票据 eHiCar 7.75 11/14/2024 (ISIN编码: XS2335327388) 发起交换要约,以及,建议发行新优先票据。
截至交换要约备忘录日期,交换票据中总计本金额381,500,000美元尚未偿还。
【交换要约】
交换代价包括(就交换票据每1,000美元的本金额而言):
a. 于结算日以现金预先偿付交换票据本金额200美元;
b. 以美元计值的于2027年到期的优先票据 (“新票据”) 本金额,金额等于800美元乘以105%的交换比率;
c. 以现金支付的交易费35美元;
d. 零碎现金付款;及
e. 任何应计利息。
交换要约新票据的期限为3.5年,最低利息将于2024年3月13日或前后公布。公司拟将内部资金及同步新资金发行产生的所得款项 (如有) 用于支付上述交换代价的所有现金部分。
交换要约受限于最低接纳金额为267,050,000美元(或交换票据未偿还本金额的70%)。不少于交换票据最低接纳金额且应于届满期限前有效提交。
合资格持有人一经根据交换要约的条款交付,任何时间均不得撤回有关指示。
公司并不会从交换要约取得任何现金所得款项。根据交换要约获接纳的交换票据将于结算日进行交换,并于随后被注消。
公司表示:“倘交换要约或新票据要约未成功实行,我们可考虑进行其他债务再融资。倘交换票据的大部分金额并无在交换要约下交换,包括交换要约备忘录所述条件导致的情形未达成或获豁免,或倘新票据要约未成功实行,我们可能没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偿还所有于近期到期的未偿还债务,包括交换票据,因此,交换票据及我们其他未偿还债务的违约风险可能会增加。我们概不保证我们将能够按可接受条款及时对交换票据进行再融资,或根本无法对交换票据进行再融资。”
公司已授权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及摩根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交换要约的交易经办人。公司亦已授权 D.F. King Ltd. 担任交换要约之资料及交换代理。
【额外新票据/同步新资金发行】
公司正同时进行一项额外新票据发售 (“额外新票据”) (该发售称为“同步新资金发行”)。同步新资金发行并非交换要约的一部分,将根据单独的要约备忘录进行。
作为交换代价的一部分发售的新票据将按同步新资金发行中发行的额外新票据的相同条款发行,并构成单一系列。公司预期于有关定价后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公布同步新资金发行的定价条款,倘公司决定不进行同步新资金发行 (或其任何部分),公司将于作出有关决定后在切实可行情况下尽快公布相关决定。
同步新资金发行的定价预期于2024年3月19日或前后进行。然而,概不保证任何同步新资金发行将进行定价。
新票据将由一嗨租车发行,并由附属公司担保人担保;附属公司担保人包括:Brave Passion Limited、一嗨汽车服务 (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L&L Financial Leasing Holding Limited。
就新资金发行而言的新票据的潜在发行将由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及摩根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牵头经办人作出安排。德意志信托 (香港) 有限公司将担任新票据的受托人。
完成交换要约是交割新票据的先决条件。
公司拟使用同步新资金发行 (倘完成) 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对未于交换要约中交换的剩余2024年优先票据进行再融资、为交换要约的现金部分提供资金及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时间表】
开始交换要约:2024年3月11日
公布新票据最低利率:2024年3月13日或前后
届满期限:2024年3月18日下午四时正 (伦敦时间)
公布交换要约结果及新票据的定价条款:预期为2024年3月19日或前后
结算日:预期为2024年3月26日或前后
新票据于新交所上市:预期为2024年3月27日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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