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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CED · 2023/6/28 10:05:52

澳门国际银行10年期NC5美元次级资本债券定价7.20%,规模3.5亿美元

澳门国际银行本周二(6月27日)定价一笔 Reg S、无评级、10年期NC5、3.5亿美元、次级资本债券 LusoIntlBank 7.2 06/30/2033,初始价7.6%区域,最终指导价7.2% (THE #),Launch Yield 7.20%,发行价7.20% / 100 / T5+316.2bps。 周二下午,最终指导价发布时,新债的峰值订单超6.6亿美元 (含4.14亿美元承销商订单),预期发行规模为“美元基准规模”(最高3.5亿美元)。 澳门国际银行、星展银行(B&D)、汇丰担任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交银国际、中信银行 (国际)、兴证国际、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招商永隆银行、信银投资、国联证券国际、国泰君安国际、国元证券 (香港)、海通国际、华泰国际、工银澳门、澳门华人银行、SMBC Nikko、浦银国际、渣打银行、东亚银行、中信证券、华金证券 (国际) 担任联席牵头经办人及联席账簿管理人。 中信证券、华金证券 (国际) 在最后阶段加入承销团。 债券将包含票息重置条款,以及损失吸收条款(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吸收方式为永久减计);是否触发“不可持续经营”可由澳门金融管理局 (AMCM) 或是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监管机构决定。债券将作为发行人的合格 Supplementary Capital 以及作为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二级资本。 发行人法律顾问是高伟绅(英国法及香港法)、Jorge Neto Valente, Advogadose Notários Privados(澳门法),承销商法律顾问是年利达(英国法及香港法)、MdME Lawyers(澳门法)、金杜(中国法),信托人法律顾问是年利达(英国法)、MdME Lawyers(澳门法)。 承销团给出的可比债券如下(6月26日价格): - 集友银行 ChiyuBank 5.75 04/07/2032 (-/-/-),bid 在 94.462 / T5+348 / G+328 / 7.456% YTC - 上海商业银行 SHComBank 6.375 02/28/2033 (A3/-/BBB) bid 在 100.453 / T5+228 / G+224 / 6.259% YTC 条款概要如下: 发行人: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Luso International Banking Limited) 发行类型:有到期日、次级资本债券 发行人/发行评级:未评级 等级:构成发行人的直接、无抵押、次级债务;优先于发行人各类股本持有人及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持有人;与2027年次级资本票据和2028年次级资本票据享有同等受偿地位 格式:Reg S only(类别 1) 发行规模:3.5亿美元 期限:10年期NC5 票面利率:7.20% 发行收益率:7.20% 发行价:100% 初始利差:316.2bps (vs T 3 ⅝ 05/31/28) 定价日:2023年6月27日 交割日:2023年6月30日(T+3) 重置日:2028年6月30日 到期日:2033年6月30日 利率:重置日之前为固定利率7.20%(半年支付一次);此后重置,公式为“彼时通行5年期美国国债收益率 + 初始利差 316.2bps”。 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在重置日当日(仅当日)发行人可以行权全额赎回债券,赎回价为本金额的100%;赎回行权须经澳门金融管理局(AMCM)事先书面同意并满足中国银保监会的赎回条件 不可持续经营损失吸收:发生由 AMCM 或厦门国际银行(“母行”)监管机构确定的“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时,债券将永久减计(减计幅度由 AMCM 确定) “不可持续经营触发事件”是指以下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i) AMCM 书面通知发行人,AMCM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ii) AMCM 书面通知发行人,相关政府机构/官员或有权监管机构已作出决定,有必要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iii) 母行监管当局书面通知母行,其认为有必要进行减计或转换,否则发行人或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或者 (iv) 母行监管当局书面通知母行,其认为有必要在其管辖范围内提供公共部门注资或同等效力支持,否则发行人或母行将无法持续经营。 其他赎回事件:预扣税事件、税款扣减事件、监管变更事件发生后,可以按本金额的100%赎回,须经AMCM事先书面同意且满足中国银保监会的赎回条件,且该等赎回须经中国银保监会确认 监管原因导致的条款变更:监管变更事件发生后,可随时更改债券的条款,使其保持为合格二级资本工具 资本处理:本期债券拟按照《资本条例》的要求作为发行人的补充资本(Supplementary Capital ),按照中国银保监会的要求作为母行厦门国际银行的二级资本 募集资金用途:根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补充发行人的补充资本(Supplementary Capital) 清算系统:欧洲清算银行 / 明讯银行 面额:200,000美元 x 1,000美元 上市:澳门金交所、香港联交所 适用法律:英国法,但次级条款应受澳门法律管辖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澳门国际银行、星展银行、汇丰 联席牵头经办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农银国际、中国银行澳门分行、交银国际、中信银行 (国际)、兴证国际、中金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民银资本、招商永隆银行、信银投资、国联证券国际、国泰君安国际、国元证券 (香港)、海通国际、华泰国际、工银澳门、澳门华人银行、SMBC Nikko、浦银国际、渣打银行、东亚银行、中信证券、华金证券 (国际) B&D:星展银行 ISIN/COMMON CODE:XS2639510341 / 263951034 TOE:23:27 HKT ©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