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最终发行总计50亿人民币债券,发行收益率分别为:2年期2.4%,3年期2.55,5年期2.75%
发行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
预期发行评级:无评级
类型:固定利率、高级无抵押债券
发行规则:Regulation S (Category 1), Registered Form
货币与规模:2年期9亿人民币、3年期21亿人民币、5年期20亿人民币
期限:2年、3年、5年
发行收益率:2年期2.4%,3年期2.55%,5年期2.75%
发行价格:2年期100,3年期100,5年期100
交割日:2023年9月5日(T+5)
到期日:2年期2025年9月5日,3年期2026年9月5日,5年期2028年9月5日
其他条款:港交所上市;最小面额/增量为100万人民币/1万人民币;香港法
资金用途:
(1)2年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一般政府用途。
(2)3年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为符合绿色、蓝色和社会融资框架的绿色项目提供资金。
(3)5年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将为符合绿色、蓝色和社会融资框架的社会责任项目提供资金。
联席全球协调人、联席账簿管理人及联席牵头经办人:中国银行、中金公司、汇丰银行、中信证券
联席牵头经办人和联席账簿管理人:交通银行、农业银行香港分行、工银亚洲、建银亚洲、招商永隆银行、兴业银行香港分行、中信银行国际、摩根大通、渣打银行、国泰君安国际、民生银行香港分行、花旗银行、海通国际、平证证券香港、申万宏源香港、浦发银行香港分行、瑞穗银行、华泰国际、信达国际、国信证券香港、浙商银行香港分行
绿色和社会结构顾问:中国银行
发行后可持续发展债券顾问:中金公司
ISIN: 2年期HK0000946886,3年期HK0000946894,5年期HK0000946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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