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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 · 2022/11/1 10:30:12

佳源国际第七次延长要约届满期限

佳源国际(2768.HK)10月31日公告,第六次经延长届满期限由2022年11月28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延长至2022年12月5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第七次经延长届满期限”),即时生效。第六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已由2022年11月29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延长至2022年12月6日伦敦时间下午4时正(“第七次经延长指示费用期限”)。因此,待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备忘录所载条件获达成或豁免后,预期结付新票据及向已有效交回及接纳交换的现有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交付交换代价将于2022年12月7日(“第七次经延长结算日”)或前后进行,且预期新票据将于2022年12月8日或前后在新交所上市。 已有效交回现有票据及有效签立重组支持协议(或根据重组支持协议的条款加入该协议)的合资格持有人毋须采取任何行动。有关交换要约及重组支持协议的指示仍属有效及不可撤回。 尚未提交其现有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可于第七次经延长届满期限或之前根据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备忘录所载之条款及条件提交其现有票据。现有票据的合资格持有人如有意参与交换要约,必须(i)交回其持有的现有票据以进行交换,以及(ii)有效签立(或促使相关实益拥有人有效签立)重组支持协议(或根据其条款加入重组支持协议),上述各项均涉及所持有的全部现有票据并须根据交换要约的条款及在其条件规限下进行。有关交换要约的指示为不可撤回。 待交换要约完成后,公司将于第七次经延长届满期限或之前就于第七次经延长结算日或之前有效交回及接纳交换的现有票据支付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备忘录所载之交换代价。 除本公告所载者外,交换要约及同意征求备忘录所载之所有其他交换要约条款及条件均维持不变。 根据第一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条款,第一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连同其应计未付利息已于到期日2022年10月29日到期应付。根据第二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条款,第二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所有未偿还本金额连同其应计未付利息已于到期日2022年10月30日到期应付。由于到期日为非营业日,根据第一批2022年10月票据及第二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条款,付款到期日将为2022年10月31日。截至本公告日期,公司尚未支付第一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99,250,000美元及其利息,以及第二批2022年10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200,000,000美元及其利息。根据2023年2月票据及2023年4月票据各自的条款,有关未支付已触发违约事件。 诚如该等公告所披露,第一批2022年10月票据、第二批2022年10月票据、2023年2月票据、2023年4月票据、2023年7月票据及2024年2月票据的交换要约仍在进行中。为公平对待所有债权人,公司已经暂停及将会暂停作出该等优先票据项下的任何进一步付款,并将继续与其优先票据持有人对话,以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 ©️未经许可,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