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reS Bond您的债券工作台
菜单
← 返回上一页

资讯 · 2020/9/29 12:07:31

协合新能源出售子公司股权,总代价5.76亿人民币

协合新能源 (182.HK) 9月28日公告,于2020年9月28日交易时段后: (a) 永州界牌 (协合新能源之全资附属公司) 订立出售-I协议,以按代价I向三峡新能源出售销售股份I;及 (b) 银华协合 (协合新能源之全资附属公司) 订立出售-II协议,以按代价II向三峡新能源出售销售股份II。 出售-I协议 日期: 2020年9月28日 订约方: (i) 永州界牌 (作为卖方) ; (ii) 三峡新能源 (作为买方) ; (iii) 各目标公司I分别作为承诺人承诺协助完成出售-I协议 标的事项: 销售股份I,相当于南召协合、会泽协合及会泽泰合各自之100%股权。 目标公司I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出售-I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出售-I登记”) 日期期间之所有溢利或亏损须拨归目标公司I所有或由目标公司I承担。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目标公司I结欠永州界牌 (及其联属公司) 之总金额约人民币327,590,000元。上述金额须于出售-I登记后40个工作天内偿还。 代价:代价I为人民币453,760,000元,须由三峡新能源就购买销售股份I支付。 出售-II协议 日期: 2020年9月28日 订约方: (i) 银华协合 (作为卖方) ; (ii) 三峡新能源 (作为买方) ; (iii) 目标公司II (作为承诺人) 各自分别承诺协助完成出售-II协议 标的事项: 销售股份II,相当于平原县协合及海兴协合各自之100%股权。 目标公司II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至出售-II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出售-II登记”) 日期期间之所有溢利或亏损须拨归目标公司II所有或由目标公司II承担。于二零二零年五月三十一日,目标公司II结欠银华协合 (及其联属公司) 之总金额约人民币133,680,000元。上述金额须于出售-II登记后40个工作天内偿还。 代价:代价II为人民币122,050,000元,须由三峡新能源就购买销售股份II支付。 来源:港交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