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发集团拟发行3年期、最高2.2亿美元、按11.0%计息债券
明发集团(国际)有限公司(Mingfa Group (International) Company Limited,846 HK,“明发集团”)5月12日公布,建议发行RegS、最高2.2亿美元、2020年5月18日到期、按11.0%计息的债券。倘完成配售,发行债券的估计所得款项净额将约为2.167亿美元;将用于偿还现有债务及一般公司用途。
此次发行的配售代理为联合证券有限公司。配售代理应尽力按相等于债券本金额100%(另加由2017年5月18日至各交割日期的应计利息)之价格配售债券。
债券由明发集团直接发行。债券构成发行人的直接、非次级、无条件及有担保责任,且应于任何时间均在相互之间享有同等地位而并无任何优先权。
根据债券条件,倘发行人于到期日未能支付任何到期款项,则应自初始到期日(包括该日)起至悉数支付该逾期款项之日期(不包括该日),按11%年利率加上按年利率10%,以每年360天(包括12个月, 每月30天,倘属不完整之月份,则计算已过之日数)之基准累计逾期款项之利息。
债券将包含“控制权变更回售权”:一旦发生控制权变动事件,任何债券持有人将有权选择,要求公司按债券本金额100%(连同应计利息)赎回彼等所有(而不仅部分)债券。
明发集团当前有一笔1亿美元债券尚未偿还,到期日在2018年2月1日,票息13.25%;这笔债券当前已经可赎回(callable):发行人可以在2018年2月1日(到期日)前任意一日以面额的103.3125%赎回(附带应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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