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茂集团获13.15亿美元等值银团贷款
世茂集团(813.HK)4月22日公布,根据日期为2021年4月22日由(其中包括)世茂集团作为借款人,多家银行作为贷款人,以及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融资代理人订立之贷款协议(“贷款协议”),世茂集团将获提供金额为1,315,000,000美元或其等值金额之定期贷款融资(“贷款融资”),贷款融资的期限为订立贷款协议日期起计48个月。根据贷款协议取得之贷款融资将由世茂集团用于以为偿还世茂集团现有债务提供资金。
于公告日期,许荣茂先生(“许先生”)实益拥有世茂集团已发行股本约65.05%,为世茂集团根据上市规则所界定的控股股东。
贷款协议规定,倘 (a) 许先生(连同其家族)不再:(i) 为世茂集团之单一大股东;或 (ii) 直接或间接持有世茂集团已发行股本之实际权益至少51%;或 (iii) 有权指示世茂集团之管理层,不论透过拥有具投票权之股本、合约或其他方式;或 (b) 许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而许世坛先生没有于10个营业日内即时继任董事会主席,贷款融资之承諾可予取消,而贷款融资之所有未偿还款项或会即时到期并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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